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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会女工委员会工作职责

发布者:暂无 [发表时间]:2015-10-08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1.通过各种形式对女教工进行“四有”、“四自”教育,帮助女教工正确处理恋爱、婚姻、家庭问题,开展和睦家庭活动,鼓励她们为“两个文明”建设做贡献。

2.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,组织她们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,不断提高女教工参政、议政能力,同时与一切侵害女教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做斗争。

3.督促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有关女教工劳动保护的政策、法令和规定,结合实际,做好女教工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和更年期“五期”保护;做好计划生育、晚婚晚育、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的宣传教育工作;负责女教工卫生费的发放;定期组织女教工进行妇科检查。

4.关心女教工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,策划和实施富有女性特点的教育活动,特别做好“三八”、“六一”等节日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5.大力扶持和积极宣传女教工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,鼓励女教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贡献;做好“巾帼建功”先进集体和个人、“巾帼文明岗”、“三八红旗手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等的评比工作。

6.提出工会女工工作的制度建设方案,计划和总结年度女工工作。